
都江堰市2009年公开选拔职位简章
一、公开选拔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3个职位:都江堰市交通局总工程师1名,都江堰市统计局总统计师1名和都江堰中学校长1名。
二、选拔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选拔。凡符合公开选拔条件和资格的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在职人员,以及各种隶属关系、各种经济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公开选拔。
三、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3、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45周岁以下(1964年8月31日后出生)。
5、具有5年以上实践工作经验。
6、身体健康。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二)资格要求
1、市交通局总工程师:道路桥梁类专业毕业,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从事道路桥梁工程、施工建设管理或道路桥梁施工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并独立完成道路桥梁建设管理项目三个以上。具有工程设计、监理施工管理经验者优先。
2、市统计局总统计师:统计类或国民经济管理类专业毕业,具有统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统计工作10年以上或获得过市(地)州以上统计部门表彰、奖励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学历。
3、都江堰中学校长: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任普通高中或高完中校长满3年或副校长满5年。市(地)州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或担任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校长(副校长)职务的,同等条件优先。
四、公开选拔实施步骤
公开选拔分为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考察任用五个阶段。
(一)发布公告。时间为2009年8月11日。通过《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成都日报》、《成都商报》、《都江堰快报》和都江堰广播电视台和都江堰公众信息网、都江堰市委组织部电子政务内网等媒体发布公开选拔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时间: 2009年8月12日至8月20日。
2、地点:都江堰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3、办法:
(1)报考人可直接到报名地点报名;
(2)报考人可登录成都市人事考试网、都江堰公众信息网、都江堰市委组织部电子政务内网下载、填写报名表,进行网上报名。
4、报考人须提交的材料或证件:(1)《都江堰市公开选拔市交通局总工程师、市统计局总统计师和都江堰中学校长报名表》;(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相关职位报名资格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6)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相关证件原件查验后退还报考人。
(三)资格审查。时间为2009年8月21日—22日。由都江堰市公开选拔市交通局总工程师、市统计局总统计师和都江堰中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公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者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和资格者,发给准考证;不符合条件和资格者,以适当方式作出解释。
(四)笔试面试。对形成开考条件的每个职位的报考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为2009年8月29日。笔试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内容主要是公共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等。笔试满分100分,按4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取前5名作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为2009年9月5日。重点测试逻辑思维、业务工作、组织协调、决策、应变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分为即兴演讲和现场答辩两种形式。由竞争者现场抽题作即兴演讲5分钟,并对评委提出的有关问题答辩10分钟,评委根据其表现综合评分。面试满分100分,按5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其中,都江堰中学校长职位人选面试分为教师代表面试和专家组面试,教师代表面试满分100分,最后得分按40%的比例计入面试成绩;专家组面试满分100分,最后得分按60%的比例计入面试成绩。
每个职位,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取前3名作为差额考察人选。
(五)考察任用。组织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了解。重点考察人选的德才表现、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工作实绩。
市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任用意见,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入选者任职试用期一年,试任期间享受相应政治、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任职手续。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工作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六、本简章由都江堰市公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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