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010年中学教师的公告
日期:时间丢失

 

绵阳市人事局 绵阳市教育局


关于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010年中学教师的公告


为了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


额问题的通知》(川办函〔2008〕106号),结合各学校在校学生


人数、班数、2010年招生计划和现有教师情况,市直属中学2010


年逐步解决大班额问题对缺科教师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四川省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绵阳市市属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7〕18号)和市


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严格市属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调动)的意见》


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教育局5所直


属中学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39名普通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工


作人员),其中:绵阳中学招聘高中教师139名(应届毕业生),


南山中学招聘高中教师109名,普明中学招聘高中教师6名,绵


阳实验高中招聘高中教师13名,绵阳外国语学校招聘小学、初中


教师72名(应届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


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和绵阳教育信息网:


www.my-edu.net发布)Q


一、招聘对象、范围

 

1、普通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有学士


及以上学位);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也可在国家一级


法人的独立设置本专业类学院的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生(学士学位)

 


中招聘;


2、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市外在职普通高中教师;


3、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应聘资格条件为准。


二、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通过初选、资格审查、


笔试、试讲、综合面试、体检等逐轮淘汰等程序确定招聘对象并


进行公示。市教育局负责此次招聘的组织领导,并进行资格审查


和初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和招聘学校负责实施考试考核工作。


市人事局和市纪委、监察等部门领导巡视、监督招聘考试考


核工作的全过程,用人单位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监督本单位


招聘考试考核的全过程。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应聘者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现场报名。由用人单位赴符合条件院


校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或应聘者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名。由


就读的大学出具其在校期间的学士学位及2010年毕业及学习情


况的证明。应聘对象经市教育局资格审查初选合格后,由市教科


所办理《准考证》。


(二)报名时间、费用、办理《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初选合格的应聘者,须自即日—12月9日内到用


人单位报名,由用人单位到市教科所办理《准考证》,缴纳笔试考


务费每科50元,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


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

 


四、考试考核

 

笔试主要考试考核教师应具备本学科或本专业的知识。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由绵阳市教科所负责实施,笔试考场设在绵阳中


学。


2、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比例


要求的,报考相同专业的可由市教育局在征得报考者和用人单位


同意的前提下适当调剂,仍达不到要求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


位招聘计划,并由市教育局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个别紧


缺专业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放宽到1:2。


3、笔试分学科或专业进行,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


90分钟(语文学科为120分钟)。


各学科或专业考试内容:以现行教材为依据,主要考查其具


有该学科的知识和能力。例如,申报高中语文教师岗位的,主要


考查其高中语文教师应掌握的知识。


4、笔试时间:2009年12月11日上午8:00(具体时间及详


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提前


30分钟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


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


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试资格。因笔试考试人选缺考出现空


缺而笔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3的(紧缺专业经市教育局批准后


可放宽到1:2),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笔试成绩于2009年12月11日下午在绵阳教育信息网上


公示,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1:2至5确定试讲


人员名单。


(二)试讲及综合面试

 

1、试讲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实施,主要考核


应聘教师业务能力和传授知识的技能。经笔试确定的试讲人员,


采取随机抽取试讲课题,进行隔离备课30分钟准备,向试讲考核


学科评议组考官先进行5至10分钟的说课后,再进行15至25分


钟的讲课,每个应聘者的试讲考核时间不得超过35分钟,试讲考


核成绩每科满分100分,试讲考核学科评议组考官评定成绩的加


权平均成绩为应聘者的试讲成绩。试讲考核结束后,在用人单位


公示栏内公布试讲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占25%,试讲成绩占50


%权重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1:1.5至2确定综合面试人员名单。


2、试讲考核时间于12月12日上午8时在各用人单位进行。


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应聘者,或应聘者直接登录绵阳教育信息网


查看相关考试考核成绩,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试讲及综合面试事


宜。


3、综合面试考核时间于12月13日上午8时在各用人单位进


行。由市教育局组织,由用人单位实施。用人单位领导班子全体


成员、涉及招聘学科的优秀骨干教师代表、教务(导)、人事等中


层领导组成面试考官组7至9人,并设立巡考督考席,单位法定


代表人任主考官,主持综合面试考核工作,其他成员任考官,对


应聘者进行综合面试考核。综合面试考核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

 


查应聘考生担任本学科教师或班主任的能力,以问答式和展示性


方式进行。设计时、计分员各一名,现场计时和统计成绩,综合


面试实行百分制记分。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加权


平均分为应聘者的最后得分。综合面试考核结束后,其成绩在用


人单位公示栏内公示。


4、经试讲和综合面试考核,应聘者确实达不到用人单位招聘


教师条件的,经市教育局同意,可以递减招聘教师计划。


5、招聘考试考核最终成绩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占25%、试


讲成绩占50%、综合面试成绩占25%,计算应聘者应聘考试考核最


后得分,以此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


在本单位公示栏内公示。


五、体检

 

(一)经综合面试考核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

 

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聘学校统一组织到市教


育局指定的综合性二甲以上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


人申请,可在本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


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者,视为


自动放弃。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报市

 

教育局同意,按照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


补体检人员。


(三)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

 

用均由应聘者承担。

 


六、公示

 

对笔试、试讲、综合面试、体检等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由


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分别在本单位公示栏和绵阳教育信息网、绵


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


号、笔试、试讲、综合面试和经权重计算考试考核最终成绩、拟


聘岗位等,并公布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纪委、人事科、市人事局


纪委、人才开发流动科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


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


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


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


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


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与确定的拟聘者签定《就业协议


书》,由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市人事局办理审批手续。应提供以下


材料:


(一)《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3份;

 

(二)《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审批名

 

册》1份;


(三)拟聘人员体检表复印件1份(加盖招聘单位和主管部

 

门印章,原件存入本人档案);


(四)拟聘人员考核材料复印件1份(加盖招聘单位和主管

 

 

部门印章,原件存入本人档案);


(五)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

 

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调(流)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材料;


(六)201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

 

并在2010年8月30日前凭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本


人学籍档案办理聘用手续。


市人事局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


续,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


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和


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


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涉及到户口


迁移的人员,在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按规定办理户口迁


移手续。


八、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

 

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

 

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

 

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

 


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


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用人单位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对本单位招聘

 

工作的资格审查,笔试、试讲、综合面试、体检等考试考核实施


监督。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本人有上述


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应聘者在试讲、综合面试考核中,实行已试者与未试者隔离


回避制。


接触试题、试卷、评分、参考答案人员或考官的泄密或影响


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的事项,实行责任追究制。


附件:


1、2010年市直属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市教育局纪委、人事科、市人事局纪委、人才开发流动科


及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2:


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教科所、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单 位 联系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市人事局纪检组2262937

 

绵阳市人事局
2267561
人才开发流动科


绵阳市教育局纪委 2368185

 

绵阳市教育局人事科 2366301

 

绵阳实验高中 2390284

 

南山中学 2862314

 

绵阳中学 2366440

 

普明中学 2537941

 

绵阳外国语学校 2533128

 

绵阳市教科所 229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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