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事局 绵阳市教育局
关于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010年中学教师的公告
为了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
额问题的通知》(川办函〔2008〕106号),结合各学校在校学生
人数、班数、2010年招生计划和现有教师情况,市直属中学2010
年逐步解决大班额问题对缺科教师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四川省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绵阳市市属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7〕18号)和市
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严格市属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调动)的意见》
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教育局5所直
属中学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39名普通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工
作人员),其中:绵阳中学招聘高中教师139名(应届毕业生),
南山中学招聘高中教师109名,普明中学招聘高中教师6名,绵
阳实验高中招聘高中教师13名,绵阳外国语学校招聘小学、初中
教师72名(应届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
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和绵阳教育信息网:
www.my-edu.net发布)Q
一、招聘对象、范围
1、普通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有学士
及以上学位);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也可在国家一级
法人的独立设置本专业类学院的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生(学士学位)
中招聘;
2、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市外在职普通高中教师;
3、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应聘资格条件为准。
二、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通过初选、资格审查、
笔试、试讲、综合面试、体检等逐轮淘汰等程序确定招聘对象并
进行公示。市教育局负责此次招聘的组织领导,并进行资格审查
和初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和招聘学校负责实施考试考核工作。
市人事局和市纪委、监察等部门领导巡视、监督招聘考试考
核工作的全过程,用人单位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监督本单位
招聘考试考核的全过程。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应聘者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现场报名。由用人单位赴符合条件院
校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或应聘者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名。由
就读的大学出具其在校期间的学士学位及2010年毕业及学习情
况的证明。应聘对象经市教育局资格审查初选合格后,由市教科
所办理《准考证》。
(二)报名时间、费用、办理《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初选合格的应聘者,须自即日—12月9日内到用
人单位报名,由用人单位到市教科所办理《准考证》,缴纳笔试考
务费每科50元,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
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
四、考试考核
笔试主要考试考核教师应具备本学科或本专业的知识。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由绵阳市教科所负责实施,笔试考场设在绵阳中
学。
2、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比例
要求的,报考相同专业的可由市教育局在征得报考者和用人单位
同意的前提下适当调剂,仍达不到要求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
位招聘计划,并由市教育局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个别紧
缺专业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放宽到1:2。
3、笔试分学科或专业进行,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
90分钟(语文学科为120分钟)。
各学科或专业考试内容:以现行教材为依据,主要考查其具
有该学科的知识和能力。例如,申报高中语文教师岗位的,主要
考查其高中语文教师应掌握的知识。
4、笔试时间:2009年12月11日上午8:00(具体时间及详
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提前
30分钟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
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
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试资格。因笔试考试人选缺考出现空
缺而笔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3的(紧缺专业经市教育局批准后
可放宽到1:2),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笔试成绩于2009年12月11日下午在绵阳教育信息网上
公示,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1:2至5确定试讲
人员名单。
(二)试讲及综合面试
1、试讲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实施,主要考核
应聘教师业务能力和传授知识的技能。经笔试确定的试讲人员,
采取随机抽取试讲课题,进行隔离备课30分钟准备,向试讲考核
学科评议组考官先进行5至10分钟的说课后,再进行15至25分
钟的讲课,每个应聘者的试讲考核时间不得超过35分钟,试讲考
核成绩每科满分100分,试讲考核学科评议组考官评定成绩的加
权平均成绩为应聘者的试讲成绩。试讲考核结束后,在用人单位
公示栏内公布试讲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占25%,试讲成绩占50
%权重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1:1.5至2确定综合面试人员名单。
2、试讲考核时间于12月12日上午8时在各用人单位进行。
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应聘者,或应聘者直接登录绵阳教育信息网
查看相关考试考核成绩,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试讲及综合面试事
宜。
3、综合面试考核时间于12月13日上午8时在各用人单位进
行。由市教育局组织,由用人单位实施。用人单位领导班子全体
成员、涉及招聘学科的优秀骨干教师代表、教务(导)、人事等中
层领导组成面试考官组7至9人,并设立巡考督考席,单位法定
代表人任主考官,主持综合面试考核工作,其他成员任考官,对
应聘者进行综合面试考核。综合面试考核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
查应聘考生担任本学科教师或班主任的能力,以问答式和展示性
方式进行。设计时、计分员各一名,现场计时和统计成绩,综合
面试实行百分制记分。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加权
平均分为应聘者的最后得分。综合面试考核结束后,其成绩在用
人单位公示栏内公示。
4、经试讲和综合面试考核,应聘者确实达不到用人单位招聘
教师条件的,经市教育局同意,可以递减招聘教师计划。
5、招聘考试考核最终成绩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占25%、试
讲成绩占50%、综合面试成绩占25%,计算应聘者应聘考试考核最
后得分,以此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
在本单位公示栏内公示。
五、体检
(一)经综合面试考核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
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聘学校统一组织到市教
育局指定的综合性二甲以上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
人申请,可在本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
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者,视为
自动放弃。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报市
教育局同意,按照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
补体检人员。
(三)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
用均由应聘者承担。
六、公示
对笔试、试讲、综合面试、体检等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由
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分别在本单位公示栏和绵阳教育信息网、绵
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
号、笔试、试讲、综合面试和经权重计算考试考核最终成绩、拟
聘岗位等,并公布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纪委、人事科、市人事局
纪委、人才开发流动科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
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
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
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
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
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与确定的拟聘者签定《就业协议
书》,由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市人事局办理审批手续。应提供以下
材料:
(一)《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3份;
(二)《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审批名
册》1份;
(三)拟聘人员体检表复印件1份(加盖招聘单位和主管部
门印章,原件存入本人档案);
(四)拟聘人员考核材料复印件1份(加盖招聘单位和主管
部门印章,原件存入本人档案);
(五)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
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调(流)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材料;
(六)201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
并在2010年8月30日前凭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本
人学籍档案办理聘用手续。
市人事局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
续,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
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和
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
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涉及到户口
迁移的人员,在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按规定办理户口迁
移手续。
八、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
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
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
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
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
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用人单位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对本单位招聘
工作的资格审查,笔试、试讲、综合面试、体检等考试考核实施
监督。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本人有上述
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应聘者在试讲、综合面试考核中,实行已试者与未试者隔离
回避制。
接触试题、试卷、评分、参考答案人员或考官的泄密或影响
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的事项,实行责任追究制。
附件:
2、市教育局纪委、人事科、市人事局纪委、人才开发流动科
及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2:
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教科所、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单 位 联系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市人事局纪检组2262937
绵阳市人事局
2267561
人才开发流动科
绵阳市教育局纪委 2368185
绵阳市教育局人事科 2366301
绵阳实验高中 2390284
南山中学 2862314
绵阳中学 2366440
普明中学 2537941
绵阳外国语学校 2533128
绵阳市教科所 229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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