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成华区2009年公开招聘
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成华区卫生系统现状和发展需求,经成华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共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范围及条件
(一)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领导
1、招聘人数及岗位
成华区万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2、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3、招聘条件
(1)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改革创新意识、开拓进取精神;
(3)具有履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具有以下工作经历之一:担任过综合性医院副院长职务二年以上或科主任职务三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医院管理经验,并取得好成绩;
(6)年龄在40周岁(
(二)专业技术人员
1、招聘人数及岗位
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2、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或具备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3、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招聘岗位详细要求专业、资格等条件;
(3)具有执业资格、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
(4)特别优秀者和部分急缺专业,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条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考生采取可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只选一种。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48号成都市成华区人事局(成华区政府九楼901室);
3、报考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年限证明、个人简历及其它相关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经专门部门鉴定并通过的成果证书,自主知识产权等学术材料和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时交1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证件彩色照片4张;
报考人员应根据《职位表》,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招聘岗位,如实、准确填写《2009年成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资格初审(资料填写不全者将不予审查)。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请于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简章 ,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2、缴费方式及标准
现场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须现场缴费。网上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2科共缴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
3、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
4、根据成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在成都市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应聘我区事业单位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每工作1年,笔试成绩加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加分考生报名时须携带《志愿者服务证明》、《志愿者服务考核材料》(复印件盖鲜章),否则不予加分。
三、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4,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主考机关根据岗位需求和报名情况进行调整。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业务考核。笔试由成都市成华区人事局统一组织。面试、业务考核由成华区人事局和成华区卫生局共同组织。考试方式为逐轮淘汰制。笔试、面试、业务考核成绩请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成华公众信息网查询。
(一)笔试
笔试时间: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
(二)资格复审
成华区人事局按岗位和笔试成绩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复审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由成华区人事局和成华区卫生局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处理问题能力、人际合作能力、应变能力、业务知识基础等情况;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按照有关规定收取面试费,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业务考核
1、按面试岗位和成绩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业务考核人员名单;
2、业务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3、业务考核由应聘单位组织进行,包括专业应知、应会基础知识和医院实践等内容的考核,时间不低于2周;
4、业务考核时间、地点见《业务考核通知书》。
五、体检
业务考核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成华区人事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成华区人事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必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统一委托成华区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成华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九、本简章解释权归成华区人事局和成华区卫生局。
附件:
《成都市成华区2009年公开招聘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doc
成都市成华区人事局 成都市成华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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