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人事局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
关于面向翠屏区外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满足翠屏区教育教学的需要,改善和优化翠屏区教师队伍结构,决定面向区外公开选调在编在职公办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岗位
选调名额141名,其中城区68名,乡镇73名。具体岗位详见《2010年翠屏区面向区外选调教师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选调的范围是翠屏区外(不含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的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教师不得报考);
(二)具有五年及其以上正式任教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三)报考职位须与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专业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对应(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报考幼儿园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六)身体健康;
(七)报考城区学校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县(区) 及其以上党委、政府或县(区) 及其以上教育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或教育类相当荣誉称号者。
2、获得县(区)级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星级教师、名师、首席教师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3、获得市(地、州) 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者。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四川省宜宾市复兴街54号,报名咨询电话:0831-5166899)。
3. 报名时需如实准确填写《翠屏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工作经历证明(含年度考核结果)、各类荣誉称号证书和获奖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2份(验原件,收复印件),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3张。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凭身份证原件于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笔试地点:宜宾市中山街小学(咸熙街25号校本部)。
(三)选用对象的确定
1、划定进入综合考核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作为拟选用对象推荐。
2、综合考核。根据笔试成绩,按1:3确定拟选用对象进入综合考核(对达不到1:3的,有达到选用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综合考核,无达到选用最低分数线的岗位取消),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选用。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竞聘者的基本情况、业务素质和能力、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业绩等。笔试成绩不带入综合考核环节。
(四)考试与综合考核时间安排
1、笔试时间:
2、公布综合考核人员名单时间:
3、综合考核时间:
(五)体检和政审
考核合格者,由翠屏区教育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政审主要是对拟聘用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修养等方面进行考核审查。
(六)聘用
体检和政审合格者按《宜宾市翠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人事代理制度,首次聘期为3年。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参加调入单位的岗位竞聘。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翠屏区人事局和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公告发布网址:http://www.cprc.gov.cn(翠屏人才网)
联系电话:0831- 5161355(翠屏区人事局)
0831- 5166899(翠屏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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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
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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