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开招聘工勤人员简章
经南充市编委、南充市委组织部同意,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主要从事机关驾驶和安保工作。现予以公告:
一、 招聘职位及名额。驾驶员兼做安保工作7名(限男性),其中持Α照的2名、C1照以上的5名。
二、 用工性质。工勤人员均属于合同制用工性质(单位自聘人员),不具有法院正式干警和公务员身份,随着政策、规定和工作需要而存在。
三、 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具有南充市城乡户口的退伍军人或警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四、 招聘条件
(一) 具有南充市城乡户口,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 具有相应汽车驾驶执照且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实际驾车经历。
(四)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持Α照的可放宽至33周岁。
(五) 身体健康,身高在1.70米以上。
五、 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5至—29日。
2、 报名地点: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268号)。
3、 报名所需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户口簿、退伍证、本人一寸免冠近照3张。
4、 身高列为报名及资格审查项目。
六、 考试时间及内容。笔试时间为2010年11月4日,以交通法规基本常识和安全保卫知识为主要内容;随后安排进行驾驶技术和体能测试;面试时间为2010年11月10日。地点见准考证。
七、 待遇。被聘用人员每人月工资为900元,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执行,有一定补助,食宿自理。
八、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电话:0817-28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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