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社会治安防控力量,加大城区治安巡逻力度,有效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由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30名辅警人员协助民警从事城区社会治安巡逻及维稳处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及对象
在南充市范围内,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社会青年(公安院校毕业生、退伍士兵以及具有驾驶资格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招聘人员及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治安巡逻工作岗位,吃苦耐劳,反应灵敏;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心理素质好;
4、男性身高
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即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时间:
2、体能测试。
3、面试。
4、体检。 体检时间:
5、政审。
6、 聘用。 对拟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7、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每月工资880元。另设特勤岗位津贴400元,根据考勤、考核及任务完成情况据实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聘用期间食宿自理。
被聘用的农村户口人员,可为其办理户籍农转非相关手续。
咨询方式:详情请咨询营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电 话:0817-8220585 8073653
联 系 人:谢芮 司继勇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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