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充市委政法委员会
南 充 市 人 事 局
南 充 市 公 安 局
关于二○○八年下半年南充市统一招警
调剂递补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川人办发〔2008〕357号文件、川人办发〔2009〕218号文件及省、市2008年下半年县以下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的精神。现将2008年下半年南充市统一招警调剂递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调剂递补职位为我市录用名额有空缺但本地已无递补人选的综合管理(一),调剂递补仅限在相同职位间进行,不跨职位调剂。本次招考递补职位要求详见《招考递补职位表》。
二、对象及递补名额
(一)、调剂递补对象为符合调剂递补职位要求,考试总成绩55分以上,且体能测试合格的未录用人员。下列人员不列入调剂递补人员范围:
1. 在体能测试后本人放弃的;
2. 因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核不合格未被录用的;
3. 被录用后未按要求报到的;
4. 被取消录用资格的
(二)、名额9名。
三、调剂递补方法
按相同职位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剂递补,不能跨职位递补。重灾区和非重灾区之间、综合管理职位(一)和综合管理职位(二)、男女职位之间不得相互调剂递补。
四、工作安排
符合调剂递补条件的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报名信息表(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于6月29日-30日到南充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五、录用
我市将在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在2008年下半年全省招警,已体检合格的考生直接进入考察环节。体检、 考察且公示合格者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考生成绩以原报考的市(州)发布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817—6802118(南充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
附件1:
南充市公安机关2008年下半年考录人民警察(递补)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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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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