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攀枝花市市级机关工勤岗位和市属事业单位新补充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攀委办〔2005〕90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汽车驾驶员1名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
(3)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岗位条件
(1)具备A2驾驶资格,具有实际驾驶操作5年及以上经历,无严重违章违规记录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2)年龄36周岁以下(1973年 8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9年7月6日至7月13日下午6:00截止
(二)报名地点:攀枝花市国资委办公室(市政府6楼)
(三)报名手续: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有关职称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时另交本人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及《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此表可在英特网http//www.pzhgzw.gov.cn/index.asp上下载,也可到市国资委办公室领取)。
(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市国资委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以市国资委电话通知为准),7月20日在市国资委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应聘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委有权取消报考者的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报名人数达到1:3或以上方可开考。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二)实际操作技能测试
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总成绩为100分。
(三)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40%+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60%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取前3名进入面试。如果有并列名次时,前3名中的并列名次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四)成绩计算及成绩查询
应聘者最后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60%)×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可在英特网http//www.pzhgzw.gov.cn/index.asp上查询,也可到市国资委办公室或凭本人考号电话查询。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并列第1名时,则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排序高者参加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国资委考察组对其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经市国资委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市国资委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攀枝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新补充人员情况登记表》报市人事局,由市人事局下发聘用通知,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送市人事局鉴证。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一律不转入用人单位,聘用期间由用人单位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被聘用人员实行 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2、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按攀委办[2005]90号文实行岗位定额工资制。初聘工资标准为:驾驶员800元/月。聘用人员连续聘用每满二年,经考核合格,按规定增加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3、聘用人员的年终奖金按攀委办[2005]90号文及有关规定享受。
咨询电话:市国资委办公室 3356122
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下载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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