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区城区中学2016年引进教师公告
日期:2016-06-12

嘉陵区城区中学2016年引进教师

公      告


为进一步推进名师名校建设,实现城区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通过引进方式补充城区中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学科名额


本次引进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嘉陵区城区中学2016年引进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对象条件


(一)引进对象范围


区内外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教师,工作满2周年及以上(2014年9月30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要求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


(二)引进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师德高尚,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引进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具体引进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专业要求:区内报考的考生所学专业(以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为准)或教师资格证所载学科或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区外报考的考生所学专业(以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为准)或教师资格证所载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5)具有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区外报考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需征得当地人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2.岗位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引进岗位的考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省(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特级教师。


②市委、市政府及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先进)德育工作者。


③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的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市(市:指地级市,下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的学科带头人。


④2011年以来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研机构组织的教学比赛获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或国家三等奖及以上。


⑤2011年以来,省级示范高中教师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者,市级示范高中教师获得区(县、县级市)委政府或区(县、县级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者。


⑥2011年以来体育教师本人或所带队员在省、市(指同级党委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下同)重要比赛中获得表彰奖励,或在省重要比赛中竞赛成绩进入前6名,或市重要比赛中竞赛成绩进入前3名。


⑦历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


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报考初中教师引进岗位的考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符合上述高中教师引进条件之一者。


②2011年以来获得3次及以上区教学质量奖的(限区内教师)。


③2011年以来与报考岗位相同的任教学科区统考成绩排名居全区同年级同学科前三分之一名次3次及以上的(限区内教师,注:相同学科指名称、学段均相同)。


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教育部、教育厅、各级教育局,教研机构:指各级教科所、教研室。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7月6日至7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


嘉陵区人力资源市场(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本人持下列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初审。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若其他证书上的身份证号码与现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号码不符的,由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人事关系所在学校审核出具的证明(应注明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任教经历、现任教学科、是否在编在职,是否同意报考);


7.近期1寸正面免冠相片3张;


8. 区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当地人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注意事项


1. 请报名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引进对象、范围、条件、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2.资格初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区教育局共同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才能报名。


3.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引进岗位,多报者取消其参考资格。


五、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若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与相应岗位引进名额之比未达到3:1,经用人单位申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区人社部门批准可降低为2:1,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直接调减或取消引进岗位名额。


岗位调整情况于2016年7月11日18:00前在嘉陵区教育网上公布。


六、考试办法


引进岗位考试办法:分初试、复试。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对应学段同学科教材内容(教材以考试现场提供的为准)。


1.初试:模拟上课、技能测试(体育学科)。模拟上课时间20分钟,技能测试5分钟(体育学科)。初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初试时间:2016年7月18日(星期一)。


初试地点:嘉陵一中。


初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2.复试:


(1)复试人员确定


各岗位按复试人数与岗位名额2:1的比例确定复试入围人数,依据同岗位参考人员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入围人员,最末名次并列的全部进入复试。


参加复试人员名单于7月20日18:00前在嘉陵教育网(http://www.jlqedu.cn/,下同)上公布。


(2)复试方式


模拟上课、技能测试(体育学科)。复试时间20分钟,技能测试5分钟(体育学科)。复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复试时间:2016年7月22日(星期五)。


复试地点:嘉陵一中。


复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七、体检


依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复试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再相同,加试确定)。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于2016年7月25日18:00前在嘉陵教育网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及考察环节,该环节由区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一)复审内容


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二)考察内容


1.通过查阅考生人事档案等方式对考生进行考察。


2.近3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①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处罚者、受党纪、政纪处分者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者;


②近3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不称职者;


③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内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及以上者;


④职业道德差,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者;非法集会游行、罢课参与者;在网络上攻击党和政府造成恶劣影响的;


⑤受到教育局点名通报处理还在影响期内的;


⑥其它不符合考察要求的。


不按期提交人事档案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所出现的缺额,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办法按前述“体检人员确定办法”进行,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人员,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的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引进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复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员拟调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或调动人员资格。因公示人弃权或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调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拟调人员名单按程序报批后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办理调动手续。


2.岗位安排


嘉陵一中:高中教师8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名、历史1名、信息技术1名、体育1名)。


思源实验学校:初中教师8名(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各1名)。


十一、纪律与监督


引进教师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的相关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在引进的任何环节(含报名、初试、复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公示、调动等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引进资格。


因弄虚作假取消引进资格的报考者,3年内不得参加引进和考调、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申请调动。


十二、特别提示


1.引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嘉陵区教育局在嘉陵教育网上公告。引进的相关信息,凡已在嘉陵教育网上发布的,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初试、复试、体检、考察、调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4.引进学校、嘉陵区教育局、嘉陵区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817-3886017(嘉陵区教育局政工股)


0817-3630310(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817-3631035(嘉陵区监察局)


附件:嘉陵区城区中学2016年引进教师公告附件


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嘉陵区教育局


2016年5月 31日



南充人才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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