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区城区中小学2016年考调教师
公 告
为实现城区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通过考调方式补充城区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学科名额
本次考调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嘉陵区城区中小学2016年考调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对象条件
(一) 考调对象范围
区内外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教师,工作满2周年及以上(2014年9月30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要求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
(二) 考调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师德高尚,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具体考调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专业要求:区内报考的考生所学专业(以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为准)或教师资格证所载学科或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区外报考的考生所学专业(以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为准)或教师资格证所载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5)具有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区外报考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需征得当地人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2.岗位条件
(1) 区内教师报考初中教师考调岗位的考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2011年以来获区教学质量奖1次及以上的。
②2011年以来获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的。
③2011年以来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研机构组织的教学比赛获区级二等奖及以上等级奖的。
④2011年以来获区级教育主管部门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等级奖的。
⑤2011年以来与报考岗位一致的任教学科区统考成绩排名居全区同年级同学科前三分之一名次1次及以上的(注: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学科指学科名称相同,不限学段层次,下同)。
⑥2011年以来参加专业竞赛获区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指导学生竞赛获市级及以上指导奖的艺体学科教师。
(2)区外教师报考初中教师考调岗位的考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市(市指地级市,下同)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的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②2011年以来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研机构组织的教学比赛获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或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
③2011年以来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成果市级一等奖或省二等奖及以上的。
④2011年以来获得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先进德育工作者等。
(3)报考小学教师考调岗位的考生报考条件见附表。
(4)区内支教、上挂人员报考本次考调岗位必须完全满足下列条件:
①2014-2015或2015-2016学年度支教、上挂期满,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②完全符合本公告第三条第(二)小条第1款考调基本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支教、上挂人员可报考面向区内支教、上挂人员的考调岗位,也可报考城区中小学面向区内教师的考调岗位,但不得两者兼报。
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教育部、教育厅、各级教育局,教研机构:指各级教科所、教研室(下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6日至7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嘉陵区人力资源市场(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本人持下列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初审。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若其他证书上的身份证号码与现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号码不符的,由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人事关系所在学校审核出具的证明(应注明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任教经历、现任教学科、是否在编在职,是否同意报考);
6.上挂、支教人员须出具上挂、支教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1寸正面免冠相片3张;
8. 区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当地人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教学业绩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限区内报考小学考调岗位考生)。
(四)注意事项
1. 请报名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2.资格初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区教育局共同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才能报名。
3.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考调岗位,报考多岗位者将取消其参考资格。
4.涉及教学业绩加分的报名人员须填写加分申报表,并承诺其加分材料真实。
五、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若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未达到3:1,经用人单位申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区人社部门批准可降低为2:1,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以下方式进行岗位调整:单独为支教、上挂教师设立的考调岗位,初中考调名额调至面向区内外考调的相应学科岗位,小学考调名额调至面向区内考调的相应学科岗位;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名额之比仍未达到2:1的,则相应调减岗位数或取消该岗位。
岗位调整情况于2016年7月11日18:00前在嘉陵区教育网上公布。
六、成绩计算和考试办法
(一)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根据南嘉教〔2014〕150号文件精神,区内支教教师经考核合格者,其支教经历按照每支教1年加2分计入考调总分。
初中考调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支教加分(限区内考生)+面试成绩×50%
小学考调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支教加分+面试成绩×50%+教学业绩加分(不超过5分)。
考生各个环节的考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计入总分。
报考小学岗位的考生教学业绩加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近五年(即2011年1月1日后)获奖材料,按如下标准计分(不同类别获奖累计计分,总分不超过5分):
①获得区委政府、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先进)德育工作者等综合性荣誉类称号的,区级0.5分,市级及以上1分,该项累计不超过1分。
②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研机构组织的赛课等级奖的,区一等奖0.5分,市一等奖、省二等奖及以上1分(限与报考岗位相同的学科),该项累计不超过1分(教研机构折半计算)。
③获区教学质量奖三次的加基础分1分,每超1次计0.5分,该项累计不超过2分(限与报考岗位相同的学科)。
④区统考成绩:所教学科(限与报考岗位相同的学科)成绩排名居全区同年级同学科前1/3名的计1分,排名居全区同年级同学科前1/4名次的计1.5分,排名居全区同年级同学科前1/5名次的计2分。
教多班的选择一个班的成绩纳入计算,可就高不就低。
计算学年度: 2013—2014学年度、2014—2015学年度、2015—2016学年度上期,共五个学期,成绩以《嘉陵教苑》公布的为准,五个学期分别计算后的平均得分为该项最后得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将加分材料与其它报名材料在报名时一并交报名处,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
(二)考试办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7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嘉陵一中
笔试成绩于7月14日12:00前在嘉陵教育网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入围成绩计算办法:
初中考调岗位:面试入围成绩=笔试成绩×50%+支教加分(限区内考生)
小学考调岗位:面试入围成绩=笔试成绩×50%+支教加分
(2)面试入围人员确定: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及小学语文、数学岗位按面试人数与岗位名额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数,其它学科按面试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数。依据同岗位参考人员面试入围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末名次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于7月15日18:00前在嘉陵教育网上公布。
(3)面试方式:模拟上课、技能测试(艺体学科)。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对应学段同学科教材内容(教材以面试现场提供的为准)。面试时间20分钟,技能测试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2016年7月18日(星期一)。
(5)面试地点:嘉陵一中
(6)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参考教师考试总成绩于7月20日18:00前在嘉陵教育网上公告。
七、体检
体检人员确定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成绩再相同的,以教学业绩加分高低顺序确定;笔试、面试、教育教学业绩分均相同,以教学业绩加分累计超过5分的高低顺序确定;若再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6年7月25日18:00前在嘉陵教育网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及考察环节,该环节由区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一)复审内容
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二)考察内容
1.通过查阅考生人事档案等方式对考生进行考察。
2.近3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①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处罚者、受党纪、政纪处分者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者;
②近3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不称职者;
③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内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及以上者;
④职业道德差,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者;非法集会游行、罢课参与者;在网络上攻击党和政府造成恶劣影响的;
⑤受到教育局点名通报处理还在影响期内的;
⑥其它不符合考察要求的。
不按期提交人事档案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所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办法按前述“体检人员确定办法”进行,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人员,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的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考调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员拟调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或调动人员资格。因公示人弃权或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调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拟调人员名单按程序报批后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办理调动手续。
2.岗位安排
(1)初中教师岗位安排:
陈寿中学、思源实验学校16名(语文3名、数学4名、英语2名、政治1名、地理1名、物理2名、信息技术1名、体育1名、生物1名)。
(2)小学教师岗位安排:
思源实验学校9名(语文3名、数学3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实验小学3名(语文、数学、音乐各1名);嘉陵二中5名(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1名、体育1名);火花三小3名(语文、数学、美术各1名);行知小学4名(语文、数学、体育、美术各1名);计算机希望小学1名(英语1名)。
报考城区小学岗位的拟调人员于8月19日上午8:30前到教育局按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按前述“体检人员确定办法”确定顺序)从高到低选择岗位。
十一、纪律与监督
考调教师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的相关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含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和加分材料)以及多岗位报考的,取消考调资格。
因弄虚作假取消考调资格的报考者,3年内不得参加考调和引进、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申请调动。
十二、特别提示
1.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嘉陵区教育局在嘉陵教育网上公告。考调的相关信息,凡已在嘉陵教育网上发布的,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调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4.考调学校、嘉陵区教育局、嘉陵区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817-3886017(嘉陵区教育局政工股)
0817-3630310(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817-3631035(嘉陵区监察局)
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嘉陵区教育局
2016年5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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