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医学院2019年3月公开选调和直接考核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公告
日期:2019-03-20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等文件的规定,我校拟公开选调和直接考核招聘1名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现将公开选调和直接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川北医学院

全额拨款

事业单位

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234号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临床医疗、服务社会。

川北医学院坐落在四川省历史文化名城、三国文化发祥地——南充市。学校前身是1951年创办的西南区川北医士学校,1965年升格为专科,1985年升格为本科,定名为川北医学院。2005年开始招收留学生,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成为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16年获批四川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始终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办学精神,秉承“敬业、博爱、求是、创新”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以质量为生命”的办学思想,现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体,医、文、管、法、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高等医学院校。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川北医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www.nsmc.edu.cn)。

二、选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9年7月31日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下述条件和《川北医学院2019年3月公开选调和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本公告附件1)规定的相关岗位学历学位、学科专业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1.政治上可靠。报考者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工作责任心强,会讲维吾尔语和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善于沟通管理。

3.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新疆籍少数民族。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

(3)在职工作人员,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其中,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委培、定向毕业生或在职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签约单位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5)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选聘组织和选聘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和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在川北医学院公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名额及具体岗位要求见《川北医学院2019年3月公开选调和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者下载《川北医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本公告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并附个人相关资料(本人详细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等;学校对应聘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并通知面试。

2.面试:面试由学校成立的校专家考核组和用人部门成立的招聘评议小组共同参加,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3.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及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4.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按面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并根据体检结果和招聘岗位数确定拟聘人选。对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校园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经主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审核批准后确定最终拟聘人选。

五、提供待遇

1.基本工资按国家及四川省的相关政策发放;绩效工资按校内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执行。

2.提供为期三年的廉租周转房一套。

3.发放为期三年的生活补贴。本科毕业生每月600元,硕士研究毕业生每月1000元。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和直接考核招聘应确保信息、程序、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17-3352198(川北医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17-3352663(川北医学院纪委监察处)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联系地址:四川南充市高坪校区东顺路川北医学院人事处

邮   编:637000

电子邮箱:cbyrsc@nsmc.edu.cn

联系人:蒋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817-3352198


附件:1.川北医学院2019年3月公开选调和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川北医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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