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09年“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和“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招募有关事项公告
日期:时间丢失
2009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
招募公告
(二)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意见》(成委发〔2009〕19号)精神,现就2009年“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和“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至2009年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身体健康,能适应服务地区的工作、生活环境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9年7月1日后出生)。
符合招募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
中共党员、农村紧缺专业及自愿回原籍(区、市、县)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二、招募岗位、数量和服务期限
(一)招募岗位及数量。“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招募岗位详见附件1。“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招募岗位详见附件2。
(二)服务期限。服务期2年(试用期半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服务单位和本人同意,经批准可续签服务协议,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
三、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8月6日—8月15日)。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报名时间为8月6日10:00至8月15日24:00。考生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09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招募考试信息表》,并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数码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8月7日—8月16日)。考生报名后,各区(市)县组织人事、团委、劳动保障部门根据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密码和操作方法,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2日后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8月8日—8月17日)。资格初审合格者,应及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缴纳考务费30元(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标准的60%收取),同时按网络提示打印《2009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招募考试信息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网上缴费于8月17日24:00截止(家庭有困难的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减免报考费用)。
8月18日,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报名总人数告知各区(市)县,各区(市)县须于8月20日前将考场设置情况报市人事考试中心,供制作准考证使用。
(四)打印准考证(8月22日—8月28日)。报名成功的考生,在2009年8月22日9:00至8月28日24:00期间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笔试(8月29日)。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场设在各区(市)县,由各区(市)县组织人事、团委、劳动保障部门实施。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六)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9月8日)。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前述网站和各区(市)县组织人事部门公布。面试入围人员按照招募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
(七)资格复审(9月9日—9月11日)。各区(市)县组织人事、团委、劳动保障部门对面试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2009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招募考试信息表》。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八)面试(9月12日—9月13日)。各区(市)县组织人事、团委、劳动保障部门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九)体检(9月15日—9月16日)。各区(市)县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各区(市)县组织人事、团委、劳动保障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
(十)确定招募人选(9月17日)。各区(市)县组织人事、团委、劳动保障部门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情况,确定拟招募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后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并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报考人员根据本人考试成绩排名次序,依次选择服务单位。
(十一)签定协议(9月19日—9月20日)。各区(市)县组织人事、团委、劳动保障部门与所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招募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1个月内未到岗的,可在报考同一单位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十二)培训上岗(9月21日—9月31日)。各区(市)县组织人事、团委、劳动保障部门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上岗。
四、待遇
享受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各项政策。
附件: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人事局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卫生局
共青团成都市委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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