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人社局: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将立案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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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优化办组织开展的“媒体问效”活动,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问效。记者获悉,今年以来,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整治行动,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罪的,将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
今年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政务公开中承诺: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全力推动劳动合同制度落实,扎实抓好组织、协调、检查、督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位负责人表示,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采用欺诈或者胁迫等手段与农民工签订不平等劳动合同条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以及向农民工收取风险金、抵押金、保证金或抵押物;不得扣押农民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针对过去由‘包工头’给农民工结算工资的实际,今年我市重点清查了这类违规行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位负责人介绍,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承担农民工工资直接发放工作,严禁将工资发放给劳务公司、“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如果施工总承包企业发生无故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支付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农民工工资。其中,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罪的,由人力资源和保障部门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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