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运管局已下发禁令,要求从即日起,严禁驾校和教练员向学员收取“考场适应费”。否则,将对当事驾校以“乱收费”行为从严处理,对教练员以“吃拿卡要”予以处罚。
昨日,记者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获悉,针对我市个别驾校和部分教练员代机动车驾驶人考场投资经营方收取“考场适应费”问题,该局已向各驾校发出《关于严禁驾校和教练员向学员代收考场适应费的通知》。规定从即日起, 再以适应考场为名收费,将对驾校按乱收费、对教练员以“吃拿卡要”行为从快从严查处。
学员质疑 考场要收适应费?
日前,不少机动车驾驶学员给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和市长热线写信反映,他们被有关方面收取2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考试场地适应训练费、考车适应考场训练费,学员们认为收费过高,并对该项收费提出了质疑。根据市领导的要求,市长热线督查人员、本报记者等组成的“热线三人行”调查组会同市纪委、市优化办对此进行了调查。
调查发现,我市个别驾校和部分教练员的确向机动车驾驶学员收取了场地适应性训练费用,但驾校和教练员收取的该项费用事后交给了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投资经营方。
考场适应性训练收费是否该收?市公交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解释称,我市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属社会化考场,其收费行为属于市场行为,交警部门无权干涉。但是,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未将学员在考场训练作为考试的前置条件,没有强制要求学员进行考前场地、车辆适应性训练,车管所只负责考试场地的使用和对考试系统、设施的管理。
出台禁令 从严查处乱收费
记者昨日获悉,就考场方在收取“考场适应费”过程中,我市个别驾校和部分教练员或多或少参与其中,给整个行业带来了负面影响。市运管局已下发禁令,要求从即日起,严禁驾校和教练员向学员收取“考场适应费”。学员自愿参加考前考场适应性训练的,由学员自己与考试中心或考场联系。如发现驾校和教练员再以适应考场为名,向学员收取“考场适应费”的,将对当事驾校以乱收费问题从严处理,对教练员以“吃拿卡要”予以处罚。
市运管局负责人表示,我市驾驶培训收费实行学费一费制,驾校在学员报名时一次性收取全部学费并出具正规票据,中途不得再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各驾校必须将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本校实际执行的收费标准,在招生报名处进行公示,让学员明明白白交钱、安安心心学习。开展预约培训和VIP特色培训的驾校,还必须将预约培训、特色培训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和价格等在招生报名处进行公示,以便学员自愿选择。
运管提醒:学员报名签合同
市运管局负责人表示,各驾校在学员报名交钱时,必须与学员签订由省工商局和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制发的《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培训合同》。开展预约培训和VIP特色培训的驾校,必须与学员签订有关预约培训或特色培训内容的《补充合同》或《补充协定》。通过规范性文本合同,明确驾校与学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学员和驾校发生纠纷,可凭相关合同到行业管理部门维权,或申请人民法院仲裁。”市运管局负责人提醒广大驾驶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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