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涨至36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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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17)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日前,市政府办发文,从今年7月起,我市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涨至360元/人?月,农村涨至2200元/人?年。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上涨,导致困难居民生活成本不断增加。据统计,我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消费支出由2011年6378元提高到2012年7086元,最低工资标准也由2012年880元提高到2013年1070元,增幅分别达11.1%、21.6%。此外,目前我市城乡低保水平偏低。2013年,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平均分别为310.7元/月、1839.9元/年。我市城市平均标准为297.8元/月,在省内市州中仅略高于凉山州,周边的广元、广安、巴中三市均已达到320元/月;我市农村平均标准为1606.7元/年,远低于川东北其他市州1800?1980元/年的标准。
记者从市政府下发的文件中了解到,此次调整中,将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市、区)280?320/人?月统一调整为36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00?1800元/人?年统一调整为2200元/人?年,新标准将从今年7月起开始执行。
记者了解到,我市低保工作从1999年启动,到目前,全市城乡低保对象达80万人,去年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1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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