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公职人员交通违法将抄告单位
日期:2016-12-12

为确保市辖城区交通安全、畅通、 有序, 我市交警部门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市辖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明确规定从本月起,涉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车辆和驾驶人交通违法的,一律抄告所属单位, 情节严重的还将通过媒体曝光。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获悉, 目前市辖城区尚未发现相关案例。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通告》明确了8个“严禁”:严禁机动车、 非机动车在车行道违法停放、违法临时停车;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掉头,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包括摩托车未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严禁机动车实线变道、违法强行变道;严禁机动车遇阻塞未依次等候、违法加塞;严禁机动车发生适用快处快撤的交通事故, 不及时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严禁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隔离护栏;严禁电动二、三、四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交警部门将严格依法查处。”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涉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一律抄告其所属单位, 情节严重的还将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拒绝、 阻碍执法的驾驶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交警部门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车辆除依法处罚外,还将对违法行为人实施不少于2小时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随后,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二、三、四大队了解到,本月以来,这4个大队多次在市辖城区开展了查酒驾等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尚未发现公职人员交通违法。

记者同时获悉, 自今年7月1日起,我市对十大类交通违法行为就增加了录入身份信息这一项,也就是说,交警部门在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或标志、套用机动车号牌、脱保、超速50%及以上、 货车超载30%以上、客运车辆超员这“十大类”重大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不仅罚款金额会超过200元,而且要登记驾驶人的政治面貌、职业等信息。


南充人才网微信公众号


南充人才网受权发布或转载的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职场资讯,更好的服务于广大求职者,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本站认同或代表其观点和立场,认同其所述皆为事实!如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及时联系删除!
今日招聘
3.5K-7K/月
南充/顺庆区
|经验不限|
5K-6K/月
南充/嘉陵区
|经验不限|
面议
南充/高坪区
|经验不限|
面议
南充/顺庆区
|无经验|
4K-6K/月
南充/顺庆区
|3-5年|
面议
南充/仪陇县
|经验不限|
面议
南充/顺庆区
|无经验|
8K-50K/月
南充/顺庆区
|经验不限|
3K-25K/月
南充/顺庆区
|经验不限|
面议
南充/顺庆区
|无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