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大妈做兼职发小卡片 领报酬时老板跑了
日期:时间丢失

      

      “快来帮帮我们吧,我们被老板骗了。”11月26日下午,一名50余岁的大妈向记者求助称,自己帮老板辛辛苦苦发放了一上午的小卡片,等到中午领报酬时,老板却不见了踪影,没领到报酬的大妈总共约有20人,其中还包括70岁的老人。

  发现老板失联后,这群大妈来到顺庆区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寻求帮助,记者在该队办公室见到了这群大妈。通过交谈,记者了解到,她们都是50岁以上的女性,由于没有工作或已经退休,她们长期帮人发放卡片。

  嘉陵区的王小兰是这群大妈当中的“协调人”,她告诉记者,24日下午,她正在街上发放小卡片,一名男子主动找到她,表示想请她们帮忙发放,对方表示需要连续发放7天,每天报酬70元,并在中午1时准时到预订地点支付报酬。

  “我帮人发了8年的卡片了,从来没遇到过骗人的。”王小兰表示,出于对对方的信任,她当即表示接受,也没仔细询问对方的详细情况。回到家后,王小兰分别联系了10余名“同事”,约定从26日起开始发放卡片。

  26日上午一大早,王小兰和其他大妈们领取了对方交来的卡片,对方再次承诺中午1时准时支付半天报酬35元。听到对方承诺后,大妈们兴高采烈地开始了工作,在市大北街、府街、滨江路等路段分头行动,一上午时间,就发放了几千张小卡片。

  “我上午8点过开始发,一直发到中午12点才休息。” 何大妈告诉记者,午餐过后,她随同王小兰一起来到约定地点等着领取报酬,等待了约1小时后,始终不见对方踪影,感觉事态不对劲的大妈们立即给对方打了电话,但对方已处于关机状态。

  “我只有对方的电话号码,连他姓啥子都不晓得。”王小兰表示,万般无奈之下,她们一同来到顺庆区监察执法大队寻求帮助。

  “非用人单位雇佣关系,我们也无能为力。”顺庆区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任志平告诉记者,此类行为纯属个人行为,属于《民法》调节范畴,而劳动监察部门只能对用人单位雇佣行为进行调解,且女性需要在50岁以下,故此事并不在职权范围内。

  直到记者离开时,大妈们仍未联系到请她们帮忙发放卡片的老板。“我和丈夫都没有收入,就靠发卡片挣钱,我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益。”王小兰表示,将一直与对方联系,直到领取到应有的报酬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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